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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7日 浏览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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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全区人才工作总体安排,自治区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建设围绕“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的发展定位,以“人才+项目+团队+基地”为主要培养方式,坚持重大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智力紧密结合,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

团队应依托我区优势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或科技成果(已经通过立项或评审)来设立,一般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若干核心成员组成。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只能受聘于一个申报团队。团队设立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

1、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拥有对我区产业转型升级起关键作用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或其他高新技术类、特色产业类项目,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2)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团队依托的申报单位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且有组建柔性研究机构或进行国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3)申报单位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人才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团队带头人应是在我区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作氛围好。团队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具有留学或访问经历的人员不少于10%,来自企业的人员不少于20%。

2、产业创业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自主拥有或依托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且该成果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能够带动当地形成规模较大的主导产业或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2)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转化能力,按照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的原则,能够组建研发机构或参与国内外联合研发;

(3)团队所创办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在我区注册满一年,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和条件,且已进入产品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

(4)团队带头人应是所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科研或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其他

(1)为进一步推动“草原英才”的创新创业,在2016—2017年度“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审中,将拿出80个左右名额用于支持前五批入选“草原英才”个人的团队化建设。

(2)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体现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导向,在2016—2017年度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审中将拿出一定名额,用于扶持旗县(市、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才团队。

(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等各类园区,或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等;

2、各类园区应该确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备一定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地位突出,综合实力较强。科研院所、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所确定的科研或产业领域,应该紧紧围绕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国际、国内具有竞争力的成果;

3、申报单位已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有专职工作人员及工作经费,出台特殊优惠的创业政策,能够提供融资服务;

4、申报单位引才育才成效较为显著,有明确的人才基地建设目标和完善的建设规划,有条件在3年内引进或培养10名以上符合“草原英才”工程人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5、申报单位已建立高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专设服务机构、服务窗口、服务人员,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6、申报单位一般应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学研合作体系,自主创新和转化能力较强。

(三)“草原英才”申报条件

2016—2017年度“草原英才”将从自治区十大“百人计划”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中产生。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承担的“百人计划”进一步细化,将其覆盖范围全面拓展至本行业各个领域,把各行各业的高层次人才全部纳入申报范围。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主要应具备如下条件:

1、“草原英才”选拔对象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且身体健康。

2、从区外选拔引进“草原英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院士不受限制,创业人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刚性引进:通过调入或聘用方式到我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柔性引进: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我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不少于3个月。

从区内选拔“草原英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院士不受限制,创业人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3、“草原英才”主要从下列人员中选拔:

第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海外(含外籍)相当层次的人员。

第二类:

1、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2、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专项奖一、二等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3、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中央宣传部“四个一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国家人才工程人选。

第三类: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专项奖一等奖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3、获得国际重要科研奖项或在海外知名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企业工作且有一定造诣的留学回国人员。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或带资金(项目)来我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企业管理工作业绩突出,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具有较丰富的招商引资和园区管理经验,且工作业绩突出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5、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自治区中青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以及其他人才项目重点人选。

6、我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以及公共管理、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程序

“草原英才”工程2016—2017年度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将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开展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要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在熟悉申报书(见附件1、2、3、4)内容后,尽快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填报。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相关内容,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等一并报送人事处。已入选的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二)网上申报流程。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步”的方式进行。申报的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需要登录北疆先锋网(中文版)(http://nmgdj.gov.cn/bjs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用户注册使用手册》说明,完成网上注册。之后请与人事处联系(电话4992415,组织机构代码:46002920-x)审核事宜,待单位审核通过后,按照《用户申报使用手册》说明,完成网上填报及上报。相关附件材料需连同“附件目录”(最好进行分类)一同扫描上传,必须按照目录顺序逐一上传。经单位审核通过后,《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自行保存并打印申报书,连同纸质附件材料由所在学院统一上报。申请人要正确填写主管部门,归口主管部门要填写“教育厅”(基地的申报材料统一归口自治区科技厅)。

三、评审和奖励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厅局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高层次人才进行评审。对入选的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用“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性资助。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抓紧部署工作,并及时将通知精神向每一位教师传达。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第五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过程中已经注册的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来的用户名登录。

3、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但由于申报截止时间正好在寒假期间,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师自行安排好时间,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尽量在1月28日之前网报。

4、请各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将网上自动生成的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等,在2016年2月17日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团队科(行政楼315室),逾期无法办理。

5、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及网上申报使用手册等可登录内蒙古人才工作网(http://yc.cxnmg.gov.cn/)进行下载。有关政策咨询问题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系。有关软件使用问题请与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系。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张得伟、胡海娟

联系电话:0471-4818573、4818421

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支持)

联 系 人:赵瑛琳、仲 杰

联系电话:0471-6282100、6282109

人事处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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